江科综字〔2017〕4号
关于印发《江西科技学院2017年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标准》的通知
校属各二级综治责任单位:
《江西科技学院2017年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标准》现已修改审定印发给你们,以作为校属二级综治责任单位综治工作考核的标准。
附件:江西科技学院2017年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标准
江西科技学院综治工作领导小组
2017年3月23日
附件:
江西科技学院2017年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分标准
一、基准分(95分)
1、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文件(2分)
2、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文件(5分)
3、班子成员政绩档案(4分)
4、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(2分)
5、学生安全承诺书(2分)
6、半年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小结、年终总结(5分)
7、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计划及会议记录(5分)
8、学校和学院开展综治、安全稳定培训资料(3分)(含笔记和心得)
9、综治、安全稳定宣传月活动情况(4分)(含照片)
10、开展平安创建有关资料(5分)(含照片)
11、制度建设(5分)
12、公共卫生台账(4分)
13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(5分)
14、奖罚措施等情况(5分)
15、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文件(2分)
16、预防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(5分)
17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报表(5分)
18、治安隐患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(4分)
19、预防事故(4分)
20、有效预防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,化解各类人员越级上访(4分)
21、预防各类犯罪(4分)
22、会议记录(3分)
23、完成综治、安全稳定办交办的工作任务(4分)
24、台账填写(4分)
二、奖励分(5分)
1、师生参加各项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项加1分、二等奖项加0.5分、三等奖项加0.2分;获得省级一等奖项加0.5分、二等奖项加0.2分、三等奖项加0.1分。获国家级专利加2分,获省级专利加1分,获市级专利加0.5分。(最高累加不超过2分)
2、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报刊登载宣传加2分、在市级报刊登载宣传加1分、在校报登载宣传加0.5分、得到学校领导批示肯定加0.5分、得到校综治办的肯定加0.2分。
3、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有创新,综治办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的单位加1分;安排经验发言的单位加0.5分。
4、出现见义勇为事迹受到省级表彰加3分、受到市级表彰加2分、受到学校表彰加1分。
5、综治、安全稳定工作效果明显,连续三年无发案记录加1分,第四年起无发案记录每年再增加0.5分。
三、扣罚分(25分)
1、出现刑事拘留每人次扣4分,出现治安拘留处罚每人次扣3分。
2、出现群殴事件(3人以上)致人轻伤责任方每人次扣1分。
3、出现携带私藏易燃易爆、剧毒等危险品和治安管制刀具、凶器等物品每人次/件扣3分。
4、出现传销事件每人次扣2分。
5、出现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通报,教师每人次扣2分,学生每人次扣1分,如属部门内部自己举报的,则酌情不予扣分。
6、出现可防性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每人次扣5分。
7、出现意外事件处理不力造成堵门、上访、闹事及其他负面影响扣10分。
8、出现网上散布不良信息受到查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3分。
9、出现打架事件的2千人以下单位扣1分/起,2千到5千人扣0.5分/起,5千人以上扣0.3分/起。(当与第2、3项同案出现时以高分扣记,不重扣。)
10、单位收到限期整改通知的每次扣1分,受到黄牌警告单位每张黄牌警告扣2分(以上问题如已扣分除外)。
11、出现省教育厅督办案(事)件扣3分。
12、出现省综治办督办案(事)件扣5分。
13、出现无故缺席学校召开的综治工作会议、校综治办举办的各类培训每人次扣1分。
14、在考评中隐瞒事实、弄虚作假或发生其他有影响的重大问题的最高扣5分。
四、说明
1、基准分计分办法,以原始资料为依据,内容不全将适当减分;
2、奖励分计分办法,以证据资料为依据,奖励分累计最高限于5分;
3、扣分计分办法,以有关部门文件、报表为依据,扣分累计最高分25分。
4、半年综治检查得分占年终综治考评总分20%。
5、解释权由校综治办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