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科综字〔2017〕2号
关于开展第一季度矛盾纠纷排查和整治治安
安全隐患工作的通知(方案)
各分院、综治责任单位:
学校于2月18日开学,为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,保障全校师生和员工和谐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,经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同意,2月20日至3月1日组织开展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整治安全隐患、治安隐患活动。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排查整治主要问题
1、摸排学生返校情况,落实学生返校和开学初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。各分院要求班导每日清点到校学生,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与其家长或本人取得联系,查明原因。对已返校的学生要尽早发现同学之间的矛盾隐患并及时化解,做到早发现、早解决。
2、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,落实生活设施和消防设施的安全隐患检查。检查、修复、更换有安全隐患的生活设备,认真检查校舍门窗、防盗网、阳台、楼道护栏是否牢固;并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,消除不安全的现象。
3、落实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,努力杜绝交通安全隐患。严格执行南北门门禁管理制度,严格控制和禁止无工作原因要求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,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校内机动车辆行车速度和停放规定;在校内做到行人优先原则,严禁超速行使。
4、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,努力杜绝食品的安全隐患。检查食品来源、保鲜、消毒、加工、销售等情况,确保让全校学生和教职工吃到放心食品;同时做好食品留样待查工作。
5、落实治安防范制度,努力杜绝治安安全隐患。认真检查有关易燃易爆、剧毒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有无流入校园;认真检查有无留宿在校的不明身份人员;仔细排查有无传销、非法组织等活动。
二、排查整治工作时间安排
1、2月20日为准备阶段。由校综治办、各分院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,组织召开内部整治工作动员会,部署工作任务,明确工作要求。
2、2月21、22日为自查自纠阶段。由各分院、处(室)组织开展排查,并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和解决的情况分类报校综治办。
3、2月27、28日为检查验收阶段。由学校综治办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,并写出检查报告,通报检查情况。
4、3月1日为重点整改阶段。由校综治办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。
三、排查整治工作要求
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,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安全隐患、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力求消除一切隐患,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实处,为确保校园的安全与和谐开好局,尽己责。
江西科技学院综治办
2017年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