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科综字〔2016〕8号
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二级综治责任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,保持安定有序,根据省教育厅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。
一、严防控制学生盲目参与不良网络借贷,化解风险隐患。
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。各学院要制作防范校园网络借贷风险宣传栏,利用主题班会、班级微信平台、QQ群、黑板报等多种渠道向学生介绍并分析一些真实的校园借贷案例,提醒同学们不要随意将个人证件借给他人,更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轻易告诉他人,要有防诈骗意识,不要参与不良网络借贷,多了解银行业务及金融知识,不给非法分子可乘之机。
二是要正确引导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。要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,纠正学生超前消费、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。在生活消费、人际消费、娱乐消费等方面,教育学生不盲从、不攀比、不炫耀,引导学生合理消费、理性消费、适度消费。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,合理支持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。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,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,培养节俭自立意识。
三是要强力制止学生参与不良网络借贷。各学院班导要通过走访宿舍、座谈交流、日常管理等方式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,对学生中存在的不良网络借贷情况及时发现、及时上报,并填写《学生网络借贷情况登记表》提交学院,学院整理存档,对不良网络借贷的学生要进行教育引导,及时制止学生办理不良网络借贷。
二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确保施工建设安全。
一是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。施工主管部门要明确施工方安全责任,督促施工方履行应尽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,包括建立“安全防护隔离网”、设立“警示标志”等。施工企业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,防范安全事故,严格遵守《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》。
二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。施工主管部门要对施工现场用电、用气和用火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监督检查,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,并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和使用。按照防火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;施工现场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,并佩带标志上岗。
三、开展“五防”安全教育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各学院要根据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开展“五防”安全教育,将涉及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溺水、防人身伤害、出行安全以及外出游玩时注意事项等内容的《安全防范须知》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,由辅导员组织主题班会,使学生熟知各类安全防范知识,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。要举办专题的安全知识讲座,开展“消防安全宣传”、“交通安全宣传周”、“远离毒品 珍爱生命”等为主题的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;张贴、发放各类安全提示,并通过校园网进行宣传,提醒师生时刻注意自身的安全。要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,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;加强心理危机干预,及时防范心理性事件发生;加强学生的教育、引导,提高学生的安全、文明、守纪意识。
四、加强社会敏感期间安全预警监测,把握师生思想动态。
一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防止少数人利用敏感时期非法聚集引发群体性事件;加强引导,关注师生思想动态,各学院近期要掌握毕业生、少数民族学生,特殊群体人员的思想动态,化解好各类矛盾纠纷;抓好舆论,管好阵地,网络中心要紧盯校园网舆情动态,发现有煽动性、组织大型集会的信息要及时报告,确保学校在敏感时期学校安全稳定。
二是各学院要在加强治安联络、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,着重拓展信息渠道,发展治安信息员,加强信息收集、分析和反馈,全方位的加大动态管理力度。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敏感期间的安全稳定情况进行分析研判,对可能发生的不安定因素采取防范和化解措施,积极做好预防工作,发现问题苗头立即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。
江西科技学院综治办
2016年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