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科综字〔2016〕4号
关于开展综治(平安建设)宣传活动方案
校属各综治责任单位:
为贯彻省综治办《关于开展综治(平安建设)宣传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继续推动我校的法制建设,保持我校和谐、安全校园环境,经校领导批准同意,在全校开展综治(平安建设)宣传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方案通知如下:
一、宣传重点
1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、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;和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4〕69号)、《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15〕60号)、《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赣办发〔2015〕33号)精神;
2、各单位深化平安建设,破难题、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;
3、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、新方法和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;各单位教育管理、救治帮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、不良行为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;
4、预防非法借贷、传销、网络电信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,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、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;
5、介绍毒品危害,普及禁毒知识,宣传禁毒法规,传播禁毒观念,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;介绍危爆物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;
6、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参与综合治理,维护社会治安,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。
二、开展综治宣传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
第一准备阶段(三月十日-十五日):制定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,召开综治干部会议,研究布置综治宣传工作任务,明确要求;
第二实施阶段(三月十六日-四月五日):由各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,结合实际,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;
第三总结评比阶段(四月六日-四月十日):由学校综治办牵头组织各单位集中进行宣传、进行交流、进行评比、进行总结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各综治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制订宣传方案,精心组织实施,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活动。
2、各学院和综治责任单位要利用班会、标语、板报、挂图、宣传画、学校校报、广播、电视和网络媒介等广大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,广泛开展宣传,做到报纸有字、广播有声、视频有影。教学口及综治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本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、突出亮点、突出成效,制作宣传展板参与学校统一集中展出评比。
3、各综治责任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将本部门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(含照片)及总结报学校综治办,鼓励积极向社会媒体投稿宣传。
此项活动纳入学校年终综治考核。
这次宣传活动总分为五分,其中综治办工作人员以及请来的校领导掌控0.5分,综治责任单位的干事掌控的4.5分(注:①切合本次宣传重点、按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活动4分;②有破难题、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0.5分)。
积极向社会媒体投稿宣传并被采用的另外再加1分。
江西科技学院综治办
2016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