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“110”岗位职责
1.及时受理校区内刑事与治安案件报警,迅速到达现场(刑事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),“110”工作人员要严格照章办事,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,妥善处理案情,预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。
2.保持高度警惕,坚持24小时值班和校园区域巡逻制度,及时发现并有效排除险情隐患,预防、处置突发事件,保护师生人身、财产安全。
3.提供求助服务。为求助者提供帮助,排忧解难,树立文明形象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按照学校规定,对违反《学生守则》的不良行为进行检查、劝止与处理,维护校园的优良校风。
4.认真贯彻执行《消防法》,坚持"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"的方针,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定期对全校消防安全进行检查、督促,并向处领导汇报防火工作。普及消防安全知识,努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。积极组织扑救火灾,同时拨打119报警,有序组织疏散、救援。火灾扑灭后,协助消防部门查明原因,总结教训,改进工作。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校园“110”主任:黄犇
办公电话:88139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