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四季度矛盾纠纷排查和整治治安
安全隐患工作的通知(方案)
各分院、综治责任单位:
为确保本季度的学校安全稳定,按照领导指示,学校12月10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活动。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排查整治主要问题:
1、矛盾纠纷方面。各学院要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,特别是要防止由于室外气候寒冷,学生聚集在室内而导致的矛盾;要排查和掌握重点关注人员以及有心里障碍的学生思想状况,确保学生的和谐相处以及校园安全稳定。
2、消防安全方面。严禁在即将到来的“平安夜”、“圣诞节”等期间燃放烟花鞭炮和买卖、燃放“孔明灯” ,检查消防器材设备和检查用电用水的安全情况,消除不安全的现象。
3、治安排查方面。要对全校范围内诸如蓝海剧场、报告厅等重点场所以及学生易于聚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,要检查“安全出口”显示标志及安全应急灯是否安装齐全;要检查有关易燃易爆、剧毒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有无流入校园;要检查有无留宿不明身份人员在校;检查校舍门窗防盗网、阳台、楼道护栏是否牢固,学校周边是否安全,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外出登记制度并提醒他们早归;要时刻提示学生慎用、最好是不要碰网贷;要排查有无传销、邪教组织等活动。
4、食品安全方面。检查食品来源、保鲜、消毒、加工、销售等途径是否安全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。
二、排查整治工作时间安排
1、12月10至12月22日为自查自纠阶段。由分院、处(室)组织开展排查,并于12月14日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和解决的情况分类填报校综治办。
2、12月23日至12月26日为检查阶段。由学校综治办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,并写出检查报告,通报检查情况。
3、12月27日至31日为重点整改阶段。由校综治办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。
三、排查整治工作要求
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,认真开展本年度的最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和安全隐患、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江西科技学院保卫处、综治办
2016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