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科综字〔2016〕11号
关于开展第三季度(秋季开学)矛盾纠纷排查和整治治安安全隐患工作的通知(方案)
各二级综治责任单位:
为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和安全、治安隐患整治工作制度,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,确保学校持续稳定,经研究制定第三季度(秋季开学)矛盾纠纷排查和整治治安安全隐患工作的方案。
一、排查整治的重点和内容
排查的重点是要围绕重点人、重点事、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。
1、要认真排查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。一是要注意掌握教师队伍对机构改革的思想动态;二是要注意掌握外教、国际生的思想动态;三是要注意掌握少数民族特别是维吾尔族的学生返校前后的动态;四是要注意掌握新生分班和入住的思想动态;五是要注意掌握外住学生的安全与居住屋情况;六是要注意掌握关乎师生人身安危重要岗位的职员思想动态;七是要注意掌握有心理障碍群体的思想动态。
2、要认真排查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安全隐患,重点是教学楼、宿舍、食堂、图书馆、体育场、大门进出口等场所的安全设施、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。
3、要认真排查涉及重大问题的安全隐患。通过排查要严防发生恐怖活动、极端宗教活动和各种邪教活动;严防发生恶性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,严防发生各种责任事故,严防发生在网上散布反动言论,严防发生群殴致死致伤事件,严防发生网贷及网络、电信诈骗和传销案件等重大问题。
二、排查整治工作时间安排
1、9月2日-9月5日为准备阶段。由校综治办、各分院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,组织召开内部排查整治工作会议,部署工作任务,明确工作要求。
2、9月6日-9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。由各分院、处(室)组织开展排查,并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和解决的情况分类填报校综治办。
3、9月11日-9月20日为检查阶段。由学校综治办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,并写出检查报告,通报检查情况。
4、9月21日-9月25日为重点整改阶段。由校综治办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。
三、排查整治工作要求
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综合分析研判,要以台账的形式进行汇总整理,梳理归类,登记造册,上报情况。要在定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,建立重大节日、政治敏感时期、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期间适时开展专项集中排查,从源头上早发现、早预防、早处理各种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。
江西科技学院综治办
江西科技学院维稳办
2016年9月2日